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姚高员为温州市副市长、代理市长职务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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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2月12日下午,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。会议审议决定,接受张耕辞去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,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。 会议经表决通过,决定任命姚高员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代理温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。 姚高员简历 姚高员,男,汉族,1968年8月生,浙江慈溪人。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0年8月参加工作。省委在职党校研究生学历。 1986年9月,浙江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; 1990年8月,平湖教师进修学校教师; 1991年8月,平湖市政府办公室秘书、副科长、科长; 1997年6月,平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; 1997年12月,平湖市委办公室副主任; 1998年8月,嘉兴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干部; 1998年10月,嘉兴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; 1999年6月,嘉兴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处处长; 2000年11月,嘉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; 2002年12月,嘉善县委副书记、县纪委书记; 2008年7月,嘉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委书记、局长,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(常务); 2008年11月,嘉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委书记、局长; 2009年11月,嘉善县委副书记; 2009年12月,嘉善县委副书记、副县长、代县长; 2010年1月,嘉善县委副书记、县长; 2011年11月,嘉善县委书记; 2015年6月,温州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; 2017年3月,温州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; 2018年2月,温州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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